向鄉親報告晶鼎焚化爐的始末

◎鎮長園地

向鄉親報告晶鼎焚化爐的始末

近日在彰濱工業區的「晶鼎焚化爐」開發案,鄉里間蔚為關注,志宏在四月二十一日的鎮長園地及臉書平台等媒體,已公開的向鄉親們表達過,為了環境永續發展,更為了你我下一代健康生計,基於捍衛人民健康的立場更顧及農漁牧業經濟發展,堅決反對「彰濱工業區」內的環保用地,再有任何焚化爐開發案。今天志宏要來向鄉親報告,關於「晶鼎焚化爐」的始末。

經濟部工業局」為因應產業發展需要,於一九七六年選定彰化縣伸港、線西、鹿港等鄉鎮海埔新生地作為基礎工業區用地,經行政院核准後,於一九七九年開始施工開發。故彰濱工業區的所有開發案,權責機關隸屬於經濟部,非地方政府所能決定。所以本次「晶鼎焚化爐」在彰濱工業區的興建,是經濟部工業局與晶鼎公司簽訂BOT開發案,由經濟部主導,並經環保署環境評估通過後,由建築管理機關彰化縣政府執行雜項執照、建築執照等發放。

而「晶鼎焚化爐」事件的爭議,除了在於環評過程考量的縝密性外,在尚未取得彰化縣政府的執照核發前,就開始動工。公所在接獲彰化縣政府四月六日「府建使字1120125419號函」通知「鹿工段14地號」涉有施工中違章建築後,依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9-1條規定,違章建築之查報及勒令停工,由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因此鹿港鎮公所本於權責於當日抵達現場拍攝照片進行查報,並於十日開出「鹿鎮建字第1120008709號」違章建築查報單及「鹿鎮建字第1120008711號」違章建築勒令停工(制止)通知單;而後公所於四月十七日接獲通知現場仍有動工情況,志宏責成承辦於當日下午再次進行現場勘查,並製作第二次勒令停工通知單,四月十八日隨即開出「鹿鎮建字第1120009748號」違章建築勒令停工(制止)通知單(第二次)。並於五月二十四日由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通知前往協助釐清勒令停工通知單所載之違建內容,以利後續拆除作業進行。

當日經濟部工業局、立委陳秀寳、晶鼎、環團、自救會與公所等代表在現場時,晶鼎公司承諾自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初進行「地上違建拆除工程」、並於六月底前完成「水泥鋪面拆除及工區西側(鹿科路側)部份圍籬修改為穿透式圍籬」,公所於五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派員前往追蹤違章建築拆除情形。

晶鼎焚化爐事件中,醫師聯盟、環保團體、民意代表等無私付出,捍衛大鹿港地區鄉親們的健康生計,志宏深感敬佩,更立場堅定與大家站在一起!結合民間與公所的力量共同反對設置晶鼎焚化爐,更祈請中央層級立法委員,能夠將地方的民意確實反映到中央,與經濟部共議晶鼎乙案,盡速撤回BOT的開發案,乃為地方百姓安居立業之幸,更造世代子孫長治久安之福!〈鹿港鎮公所廣告〉